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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指导:解决房屋各类纠纷应提供哪些证据?
近年来,涉及房地产的民事纠纷案件呈现上升趋势。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由于一方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据或证据不全等原因,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或反驳主张,直接导致败诉的情况时有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就此,律师告之,为保障自己的合法诉请能得到法院支持,在房地产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房屋产权纠纷案件 1、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争议房屋的产权证书、房屋来源,如继承、接受赠与、买卖、抵押、典当、取得房屋产权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提供房屋坐落地点、楼层、结构、面积及使用情况等证据材料。 4、房屋属共同所有的,应提供共有的形式、共有形成的原因、共有人的姓名、年龄、住址、联络方法等材料。 5、改建、扩建、新建房屋或增添附属物的,应提供有关的报建、审批、施工资料。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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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租房“头等大事” 大学生要谨防上当
对于刚出校门毫无经验的大学毕业生们来说,租房时一定要擦亮眼睛,谨防受骗。去年以来,京城已发生多起假房东事件,给租房人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 今年六月,小王告别了学习、生活了四年的大学校园之后,摆在面前的首要问题就是寻找安身之处。开始,他想通过中介公司租房,可得知这需要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中介公司的佣金后,便决定自己找房。 小王在网上发布求租信息的第三天,一位姓温的男子给他打电话,说自己在西坝河中里有一套45平方米的一居室,屋内家电家具齐全,并且有空调,租金见面后再商量。小王觉得房子位置、大小合适,对方也挺真诚,便约定第二天面谈。 见面后,温姓男子自我介绍说在一家外企工作,由于工作调动,要到国外工作两年,所以才急于出租房屋。他还说,同一地段像他设施这么齐全的房子,一般每月都能租到1500—1600元左右,考虑到小王刚参加工作,租金就按1100元/月算,但要一次性支付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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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租房:月租金不要超过月收入30%
又到了毕业时节,正是高校毕业生租房的“高峰期”。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如何在有限的经济承受范围内快速、安全地找到自己理想的房子呢?有关专家建议,高校毕业生租房应该通盘考虑,其中月租金最好不要超过月收入30%。 杭州某房产中介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每一位毕业生来说,租金的支付都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而且租金不像其他消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的调整和变动,每月或每季度所需支付的房租是固定不变的,所以一定要考虑个人每月的收入“量入为出”。一般来说,每一个月租金的数额不要超过自己月收入的三分之一,否则就会影响到正常开支。 该负责人说,找人合租可以减轻房租负担。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和原先不认识的人一起合租房子,一定要互相留下身份证、工作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及联系电话,核实对方的身份,协商好物业管理、水电煤气费分担问题。保持必要的警惕,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同时,在寻找房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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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谈:把配套设施完善了 可为住宅抗跌加码
当前的二手房市场令很多原本打算购房的人在选购时犹豫不决。鉴于现在的上海楼市与1997 的香港楼市有众多相似之处,美联物业中国部行政总裁郭应龙对比香港楼市,从中总结出一些购房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给准购房者们作为参考。 郭应龙表示,1997 年之前,香港房地产市场一度为外界看好,因此大量的投资者将资金投资于办公楼和高档住宅,相关物业中有的甚至在一天之内被反复交易5次,一时间楼市炒风盛行。随后,香港楼市遭遇崩盘,所有的房子都在下跌,其中顶级办公楼下跌幅度最大达70%,其次为高档住宅60%,最后为一般住宅50%。总而言之,投资所占比例越大的物业,下跌幅度越大。相反,一些有特色的小区配套设施较好且当时因为自住率高,下跌幅度较小。例如九龙湾的“淘大花园”,整体以40平方米—5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入住率较高,价格下跌相对较少;蓝田板块的“汇景花园”,由于购房者中投资比例较高,同期相比“淘大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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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家认为购房并非上选 工薪阶层租房更合适
“宜租则租,宜买则买。”著名经济学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刘福垣昨天在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上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中国发展研究院共同主办的中国房地产未来趋势高层研讨会上表示,购买住房并非工薪阶层唯一选择,租赁其实更为合理。 刘福垣对住宅产业的定位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住宅产业的结构需要调整,目前房地产商造的许多房子,一般工薪阶层买不起也不该买。按照目前我国恩格尔系数的水平,如果工薪阶层每月拿出30%以上收入作为购房支出,必定会影响到其他消费,对个人和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来说都是不利的。 房地产业未来发展趋势是与会专家关注的焦点。刘福垣认为,随着城市化速度的加快,到2020年我国实现全面小康目标,每年至少有2800万农民将进入城市定居。如此一来,城市里人多地少的矛盾就会进一步显现。要保证这些未来新产业工人的农民在城里安居乐业,每年投资在住房建设上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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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的租赁行为可认定为无效行为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将不得出租的房屋进行出摄、末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末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转租房屋的均属无效行为。不得出租的房屋是指: 1、末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 7、已抵押, 未经抵押权入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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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私有房屋租赁合同公证 ?
城市私有房屋租赁合同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私人房屋所有人将个人所有或数人共有的住宅和非住宅用房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并为此签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租赁合同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公证所须材料有: 1.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状况(坐落地点、建筑结构、数量等); 3.房屋所有状况(有无典当、抵押、拍卖等情况); 4.当事人双方的关系; 5.出租、承租的原因、理由; 6.当事人双方对租赁合同内容是否认可,是否协商一致。 办理私有房屋租赁合同公证时,当事人要填写《公证申请表》,另外,出租方应提交的文件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所出租的私有房屋如系共有财产(包括夫妻共有)应提交公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意见及委托书、租赁合同文本。 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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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儿找巢要有经“菜鸟”租房的四大注意点
时下,上海住房租赁市场上的主力消费人群基本集中在几类人:外地来上海工作的“迁徙鸟”,大学毕业留在上海工作的“菜鸟”,还有家在上海喜欢索居的“单飞鸟”。既然都是鸟,总要有个巢。鸟儿找巢却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上海房地产市场的买卖两旺,直接带动了房租赁市场的火热,满大街的房屋中介每天只多不少。 然而,中介良莠不齐,房东的素质也是高低不一。要是碰上浆糊的中介,搭上贪心的房东,鸟儿们就惨了。 菜鸟我前后换了几个地方,也听取了许多经验,觉得有几点是菜鸟租房中特别要注意的: 1、中介不是唯一的选择。现在有许多网站就有租房服务,大多是免中介服务费的。而且,知道上网出租的房东一般素质还可以,至少不是等着房钱搓麻将的。不过手脚要快,网上出租帖子一般不到一周就无效了。 2、万不得已找中介,首先立场要搞清。中介其实不是中立的,中介的利益偏向于房东一边,房钱收高了,中介费才上得去。租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