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指南
    行情低迷 你的房子是租还是卖
       眼下,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开发商纷纷降价。对于那些原来的投资者,现在也不得不面临是不是降价的选择。这些投资者经过多年的运作,现在有的想平仓离场,有的还想继续出租获得租金收益。面对现在的市场行情,很多投资人都对这个问题拿不准。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谈谈这个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还是要根据每个投资者不同的情况,分别看待。首先要认清现在上海的楼市行情,其次再根据自己的资金等情况做出判断。   上海现在的楼市行情,总体还是向上的,从市有关部门传递出来的信息可以看出,上海的高端房产略有过剩,而总价低的二手房还是供不应求。所以,如果我们手中的房子其租金若已经有下滑的迹象,那还是早做准备将其出售;反之,如果手中的房子在出租市场上现在还是炙手可热的话,那么租金的坚挺可以保证一段时间内收益的稳定。这样,如果不是急于用钱,还是坐收租金比较好。   上面这些只是从最基本的方面考量,此外我们还应该根据当事人...
    租房和按揭哪个划算?一个小白领的估算
      毕业的时候,我跑到深圳找工作。   找到工作就要租房,在深圳的租房经历,非常有意思,刚到的时候,没有工作,睡在一个同学那,打地铺,冷得要死,可那时候我挺满足的,心说能有个落脚的地方就行了。   再后来我换了份工作,每个月能拿3000-4000,我就搬到福民新村,和两个同事一起住一个三房一厅,小区房,每人一间房,一个月摊800,不用再听别人的呼噜,晚上画个世界地图什么的也不用脸红,玩电脑爱玩几点都成,没有人查暂住证,我心说自己这下是真的彻底满足了。   再再后来我自己炒更赚了点钱,又觉得和别人住还是不方便,就自己租了个小两房一厅,朋友什么来也方便,每个月1600。   我大概是几个月搬一次房子,每次刚住进去的时候,都觉得很不错,但一旦钱多了,就开始追求更好的目标,对房子的追求,是永无止境的,(和吃不一样,我酷爱吃深圳的乌江活鱼,无论钱多钱少我都爱吃这个,便宜...
    合同上没有设定期限 如何尽快拿到卖房的尾款
      网友提问: 二手房纠纷问题,请律师解答,谢谢!工厂分的房子买断后卖了,因卖的时候还没有房产证,就与买方签了份合同。等证下来后办理过户时再付尾款的合同。当时在合同上没有限定办证过户的时间。 可现在两年时间过去了,证还没有发下来,买方也在我卖的那套房子里装修后住了两年了。 更让人烦心的是,我们厂里把我们买断了的房子拿到银行去作抵押了。哎!当时是因急用钱才卖的房,可现在钱也没有拿完,房也让人住着,还真窝火呢! 现请问律师: 1.我该怎样尽快拿到我卖房尾款(尾款占整个卖房款的1/3)? 2.如果工厂真的把我们的房子拿去抵押了,那是否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3.如果可以解除合同,我需承担多少赔偿费用? 请律师帮我出出主意,在这先谢谢了! 律师回复: 当时此房你还是无权出卖的。房屋所有权的确认以房产登记为准。此合同是一个附件期限(这种...
    上海楼市买房兴送“礼” 律师提醒不能轻信承诺
      近日,上海楼市再起波澜,在买房送礼、打折、降价等手法相继登场后,开发商营销战再度升级。   开发商下了狠心   9月初,各开发商施展起了“攻心术”,先是某楼盘打出“一成首付”的广告,其余20%首付款先由专业投资公司垫付,到交房时再付清。紧接着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更为大胆地推出“无理由退房”计划,承诺从9月8日起至10月31日,凡购买新湖明珠城9号和10号楼盘房源的客户,将享有两年内随时退房的权利,不愿意退房的客户可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获得差价补偿。    无独有偶,新江湾城首个销售楼盘也推出了一项“购房价格全面保护计划”,承诺从此次开盘至明年6月30日交房,全面承担楼市行情波动的风险,若楼盘所在区域房价下跌,开发商将给予购房者差额补偿。 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无论是一成首付、差价补足,还是原价退房,不少市民确实对此有相当兴趣...
    开发商突然神秘“失踪”400业主产权证泡汤
      部分业主的房产已被泰中花园开发商抵押   昨天,泰中花园的业主伍先生向本报热线反映,他购房时按协议交纳了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等各项费用,由开发商负责办理房产证。没想到,开发商突然神秘“失踪”,物业紧跟着也不见了。业主拿不到房产证,还要继续还贷款,“大家很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办。”    业主:400户未得房产证   泰中花园的业主伍先生(化名)告诉记者,2002年末,他购买了泰中花园的房子,花了20多万元。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到银行办理了贷款事宜,将其购买的房子作为银行贷款的抵押担保。三方签署的房屋所有权证收押合同中规定,开发商办理房产证后,要移交给银行作抵押登记。   今年2月,伍先生拿到了房产证的复印件,便反复要求开发商将房产证移交银行,进行抵押登记,但是开发商没有作出回应。今年7月,伍先生为此事致电开发商,但其办公电话始终无人接听。他急忙找到开发商的办公...
    有10万储蓄应该如何买房 梯级消费是理性选择
      小王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外企工作,三年下来已有10万元的存款,现在即将结婚,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还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子。小王和未婚妻两个人月收入约6000元,两人一直在盘算买一套什么样的房子,是住城里?还是郊区?是买新房?还是二手房? 像小王这种情况,信一天公司专业人士分析认为:以小王目前的经济实力而言,一步到位在城里买一套新房对其压力太大,并非明智之选。下面以一套面积80平方米的二居室为例来为小王算笔账(因为小王没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所以只能选择贷款购房): 第一种方案:在城里买新房 目前,四环以内的新房价格基本在7000至12000元/平方米,以8000元为基价。买一套新房的总价:8000元×80(平方米)=640000元,首付20%约14万元,贷款50万,月供约3650元左右。另外,还要向人借装修费、公共维修基金、燃气开通费等至少约5万至8万元。以小王目前的经济能力,显然...
    丈夫偷偷卖房妻子不知所措
      本报记者雷丹报道丈夫企图卖掉婚后两人共有的房产!在丈夫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其妻获悉此事,她惊讶万分,试图阻止交易发生。丈夫意欲为何?共有的房产难道要眼睁睁地看着属于别人?近日,不知所措的万小姐向本报反映此事,希望获得援助。   据万小姐介绍,她与丈夫龚某于2002年6月结婚,婚后在布吉某楼盘购买了一处房产。由于她工作忙,房子入伙的一切相关手续都是龚某办理的,房产证的登记时间是2002年11月,业主为龚某。后来突然有一天,丈夫在MSN上对她说“房子卖了。”万小姐告诉记者,“那一刻她脑海里一片空白,觉得非常诧异和难以理解。”她试图与丈夫沟通,但毫无结果。   深圳市晟典律师事务所的李军律师说,如果万小姐与丈夫无法达成共识,可向法院起诉,确认丈夫龚某与买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
    购房定金未必不能还 开发商擅自变更可索赔
       “房子”在大多数人的心中,已经抽象为了“家”。作为老百姓生活当中的一项最必要,也是最昂贵的消费品之一,“房屋”自然成为了百姓家庭理财的重中之重。但是,在商品房的买卖过程中,因房屋定金、开发商欺诈等原因产生的纠纷屡见不鲜,这些问题让众多购房者束手无策。再难的事情也有解决之道。本报特邀北京公元律师事务所的翟浩杰律师,为准备买房的准业主和已经成为业主的您,详解商品房买卖中的常见纠纷。    律师坐堂    购房是现代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但是由于很多购房者并不了解房屋买卖中涉及的法律规定,因此,当纠纷发生时,不清楚自己的权益能否得到保护,甚至发生“自认倒霉”的情况。    定金未必不能返还    购房过程中最先出现问题的是定金环节。购房者与开发商达成初步的购房意向后,开发商往往要求购房者签署认购协议,并向其交付定金,约定双方在一定期限内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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