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指南
    合同漏盖章上家想赖账 拒付中介1.6万的服务费
      一桩已成交的二手房买卖只因合同上漏盖了公章,使得中介公司迟迟未拿到居间服务费,而上家却矢口否认这笔交易,无奈之下中介公司将上家张女士告上了法庭,经调解,中介才拿到了居间报酬1.6万元。 合同没盖公章不碍房产交易 张女士名下有一套坐落在富民路上的产权房打算出售,便口头委托某中介公司具体操办。之后,双方通过传真方式签署了《出租/出售委托协议》,约定居间服务报酬为房屋买卖总价款的1%,于上家与下家签订买卖合同时一次付清。去年11月,张女士与下家韦某签订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房产转让价为208万元。但在合同第一条漏写经纪机构居间介绍的内容,在合同附件六上也没有填写经纪公司(章)及经纪人姓名。由于买卖合同公证后,直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手续,中介公司未来得及盖章,故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居间的内容被划去了,但这并不影响张女士的房屋交易成功。 上家否认交易经过调解付款 房产...
    新上班族如何打理可自由支配的“大笔”金钱?
      近期,正是一年一度的大学毕业生走向工作岗位,成为有职业、有收入的社会人阶段,如何打理从未有过的、可以自由支配的“大笔”金钱,对大多数新上班族来说,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希望下面的案例能提供参考。  李锋今年22岁,不久前刚刚大学毕业,顺利被一家合资企业正式录用。这家企业待遇不错,上班不久他就领到了人生的第一笔工资:2200 元,如果再加上季度奖,平均每月会有3000 元的收入。他现在和同学合租了一套房子,每月支付房租500元,加上生活费,每月的开支为1000 元,这样李锋每月可结余1500 元。作为一个农村出来的大学生,他对这份工作非常满意,对未来生活充满了美好憧憬,他想依靠科学理财来为自己的未来生活提供可靠保障。可能是来自农村的缘故,他的理财观念比较传统,其理财原则首先是“勤俭持家”,然后是“稳妥投资”,最后才是“保值增值”。  理财分析 李锋刚毕业就找到了一家不错的单位,收入应当非...
    九成商品房以期房形式卖 买现房贵1000元
      费者都愿意买现房,为什么现在九成以上的商品房还是以期房的形式进行销售呢?除了开发商和市场的原因之外,期房的价格低也是其中很重要的原因。                   中天置业总经理黎乃超告诉记者,一般而言,现房比期房贵1000元/平方米左右。假设一个10万平方米的小区,有5栋塔楼,建设周期为2年,期房的起价为6000元/平方米,均价为6500元/平方米。要是只能卖现房的话,它的起价约为6800元/平方米,均价可能达到7300元/平方米。    买期房虽然有一定的价格优势,但因为只能看看户型图和沙盘,所以需要注意的方面就要比现房多很多。业内人士提出了以下八点注意事项:    1.对公司的信誉、实力要细细考证。引发出期房购买烦恼的大多是购买者选择了那些实力不强、信誉不好的开发商,从而造成不能按时交房,质...
    不压抛房者压谁?给你个有效的买房杀价技巧
      如果你有闲钱,而且已经有房,这两年不要去买房,因为中国的房地产恶性泡沫已经开始破灭。由于过去几年许多城市房价已经上涨了100%多,因此今后几年房价至少要下跌50%。 如果你没有住房,急需买房,给你一招非常有效的杀价方法。 现在房地产商和炒家已经开始为自己过去的投机炒房行为担忧和害怕了。 他们害怕今天不尽快抛出,可能明天会跌的更残,今天迅速抛出可能会持平,不然明天会损失巨大。现在市场已经反映出这一现象。各地的房屋中介机构抛房大量的增加,买房者大幅的减少。成交量大幅下降。 另外一个现象房产商已经开始痛苦的挣扎,希望通过各种手段宣传房价还要上涨,并且希望各地政府支持房价的上涨。但是他们过去违法违规的炒房行为已经暴光,要继续掩盖事实已经不可能了。房价大幅下降是对他们过去行为的自然惩罚。 因此一定要抓住抛房者的心理状态。采取下面的方法。 1. 多走几家房产公司和楼盘去看,...
    二手房买卖纠纷有十大症结 杜绝纠纷有“法宝”
      近几年来,在上海房地产二手房交易数量不断上升的同时,因二手房交易而引起的买卖纠纷也在呈不断上升的趋势。 前不久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杨浦、宝山、浦东新区三区2004年和2005年上半年受理的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归纳出了目前二手房买卖纠纷存在的十大症结:(1)对房屋产权审查不详细;(2)不履行必要的购房手续;(3)卖方授权太轻率;(4)轻易应允霸王条款;(5)错误选择中介公司;(6)相关凭证轻易交给他人;(7)对特别事项不作约定或约定不明;(8)轻信熟人可以买到便宜房;(9)不到现场查看房屋状况;(10)产权登记与实际购房人不符。 上海信义代书公司的牛丹彦经理在记者采访中表示,其实对买卖双方房产交易过程中出现各种纠纷还是有很多预防措施的。 首先,牛经理提醒买房者,在自己准备买房子之前,应先了解一下买卖房屋的一般流程,对整个买卖流程有个大致的、常识上的认识,这样才能避免在房屋交易...
    月入5000的还贷生活 毕业一年的上海MM买房过程
      我去年毕业,在一家世界500强的公司,当初,我是在很多同学羡慕的眼光中走进这家公司的,而公司给我的待遇,在应届毕业生中也属于中上,这样的生活我应该满足,但是,工作上会有压力,生活中也会有压力! 父母是特殊时期特殊的一群人——知青!我成长在一个西南地区的省会城市,也就是《青红》这部电影题材的现实版本,不同的是,我在初中时就来到了上海,我承载了太多父母的期望,在上海这个寸土寸金的繁华都市,我渴望有自己的一片天空。 一切,也似乎是比较顺利的,虽然我一路走来有很多坎坷,但是总是会在最后化险为夷!我很庆幸自己能找到一份比较好的工作,而我父母回沪也就有了希望。 在我工作的最先半年,我和我妈妈是在外面租的房子,500元/月,适合另一对母子合租的,房子很小,但是想到比较便宜的租金和地段,我和妈妈还是在那里住了半年。之后,我们开始计划着买房,父母是在外地的,我这几年读书已经耗尽了他...
    前夫私自卖掉共有住房 弱女子喜获房管局赔新房
      刘女士的前夫背着她卖掉了共同拥有的房屋,在南岸区法院的协调下,昨日,房管部门给刘赔偿了一套新房。 前夫私卖共有房产 1995年,刘女士通过法院与丈夫汤某协议离婚,双方对当时居住的旧房等财产进行了分割,但离婚前购买的一套新房却未分割,同时也未向法院报告。离婚后,两人仍住在该新房里。 2002年8月,汤某背着刘将房屋卖掉,并通过南岸区房管分局办理了过户手续。过户时,房管部门曾问过汤,卖房是否经过妻子同意,汤当即出具了离婚调解书,工作人员随即为其办理了房屋买卖的过户手续。汤拿到钱后就失踪了,至今去向不明。 法院判房管局补救 得知房屋被卖,刘女士急了。她认为那是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房管局不该办理过户手续。为此,她将房管部门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过户的房产证。 去年8月,此案进入诉讼期。南岸区法院审理后裁定:“房产证不能撤!”主审法官认为,虽然汤某的卖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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