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攻略
    签定《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准备哪些文件?
      一)出租方应当准备的文件: 1 房地产产权证(或者类似的文件) 2 如果房屋是共有的话,还需要得到共有人的授权 3 如果是二房东的话,需要得到大房东的书面转租同意书或者原租赁合同中有转租条款以及原租赁合同复印件。 4 单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 如果签约时不能带公章或者合同章的,需要提供加该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二) 承租方应当准备的文件: 1 法人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准备身份证复印件 2 如果签约时不能带公章或者合同章的,需要提供加该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三) 中介公司应当准备的文件: 1 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要求制作的《房屋租赁合同》、《承包合同》或者《联营合同》 2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贰份
    投向租赁市场 维护双方利益请留意租赁合同
      房地产市场中短期投机行为遭到抑制,许多人主动或被动地将房屋投向租赁市场,改为长线投资。在此情形下,租赁合同对于维护租赁双方的利益显得特别重要。 签约人不是产权人怎么办? 如果签订合同之人不是产权人,则可能存在代理关系或者转租关系。若存在代理关系的,则需有产权人委托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若存在转租关系的,则需要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若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另外还需要注意产权人为几人共有,当签约人仅是其中一人时,需有未到场的其他产权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者同意出租证明原件等。如果不是上述情形的,则承租人应当格外小心,不要贸然签约,以免上当受骗。 如何支付房租和押金?“付×押×”是租赁市场中对租金和押金支付方式的俗称,比如付三押一,即指租金按两个月为一期支付,押金数额为一个月的租金。具体几个月...
    租房的日子也很幸福 按揭并不适合所有人
      按揭并不适合所有人 "买房子吧,每个月租房也要一千多元,拿着这笔钱做按揭,也能买一套不错的房子了,几十年之后,这房子就归你了。"不知道有多少人是听了这句话,头脑一热就买了房。今天花明天的钱,提前消费获得了不容置疑的认同。于是,按揭买房成了许许多多人的一致行为,不买房成了落伍的标志。其实,按揭买房并不适合所有人。 许多城市家庭里6个人买一套房,成为既定的事实。小俩口所有的积蓄,加上双方父母的养老钱,只为了能交上一套新房的首付。在接下来的很多年内,还要承担着每个月几千元的月供。父母总会老,难免会生病,后辈也可能跳槽甚至失业,孩子总是要生,生出来就要吃要喝,对于未来这些可能需要的花费,房子卸去了许多年轻家庭最后的一点应付能力。于是,生活的开支被尽可能地压缩,生育的计划被一再地搁置,所有的业余爱好都变成一种奢侈,不敢跳槽,不敢创业,甚至不敢和老板提起加薪的事。 为了一套房子,除了这...
    房屋租赁市场渐回暖 专家解答租房常见问题
        近期本市房屋租赁市场逐渐回暖,成交量上升,不少读者来信来电咨询在租房过程中碰到的各类法律问题。对此,笔者特意采访了上海某物业顾问有限公司高级法务主任祝满清,请他就大家关心的一些问题作解答。     问: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签约人不是产权人怎么办?   答:如果签订合同的人不是产权人,则可能存在代理关系或者转租关系。若存在代理关系的,则需有产权人委托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若存在转租关系的,则需要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若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另外,还需要注意产权人为几人共有,但签约人仅是其中一人时,则需有未到场的其他产权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者同意出租证明原件等。如果不是上述情形的,则承租人应当格外小心,不要冒然签约,以免上当受骗。   问:如何支付租金和押金?   答:“付×押×”是租赁市...
    “一房三租”骗万元续 为缓和夫妻矛盾弄点钱
      为了弄笔钱缓和夫妻矛盾,吴耀竟找人伪造一套证件,通过中介将自己租来的房子连续骗租三次,涉案金额一万余元。近日,检察机关以合同诈骗罪将吴耀提起公诉。    夫妻失和起意行骗    去年5月,吴耀与妻子来沪做服装生意,并以妻子的名义,租借了航北路一新村某号102室的住房。然而,夫妻俩却闹起矛盾,吴妻一气之下搬出家门,吴耀更无心做生意,亏了钱后无业在家。10月底,吴妻患病,因为吴耀拿不出钱来给她治病,夫妻矛盾更趋严重。为了缓和双方的紧张关系,吴耀想方设法要弄笔钱。他动了很多脑筋,最后把主意打到自己所住的房子上。    吴耀联系到一个做假证的人,以500元的价格,做了名为“顾建中”的假身份证和名为“顾建国”的假房产证。假证到手后,吴耀同时到新村附近的数家房产中介,以850元到900元的价格挂牌,打算以房子出租为名骗钱。    一套房骗租三次    ...
    房产中介找来转租房 房客的经济损失谁埋单?
      日前,市民刘小姐反映,由于她和朋友合伙做生意,要租门面房,于是她们就通过南京立好信房产中介公司,租下了“新襄阳服饰广场”内的一间门面,但是,因立好信房产中介的,没有认真核实房源,导致顾客遭受经济损失却还要让顾客自己“埋单”。   据刘小姐称,因为她的公司效益不好,便准备和朋友一起合伙做生意,急需一个门面,于是就找到南京立好信房产中介公司。这家中介公司给她推荐了“新襄阳服饰广场”内的一间门面,每年1.5万元的租金。她与朋友填写了“看房登记表”看房后,感觉门面还不错。于是刘小姐第三天就在立好信中介人员的陪同下,将200元订金交给中介称之为“房主”的人,第四天便和那个“房主”在中介公司内签订了合同,并交给“房主”l万元钱。立好信中介公司要求双方出示身份证,但那个“房主”却说身份证放在老家了,只能提供暂住证,并承诺当刘小姐交另外5000元时他就会把暂住证拿来,中介公司同意了。   几天后,好心的隔...
    网上行骗假名假姓谁会知 假证租房为“卖房”
      通过伪造个人身份,在网上租借房子,然后又将租借的房子在网下出售,卖主和买主在交易过程中,细心的购房女子在房产中心咨询中突然发现产权证是伪造的,报警之后,警方将骗子抓获。昨天,检察机关以合同诈骗罪将彭克元提起公诉。 为退休父母尽孝心 去年底,父母退休之后,做女儿的诸萍与丈夫商量,买套房子给两老。今年初,诸萍通过网上浏览房产信息时,看到城阳新村的一套二室一厅房,起板价为40万元,如果一口价,就是36万元。产权人对房屋的描述是:“二房约40平方米,一厅为15平方米。”留言版上说:“应本人要去外地工作,现低价出卖此房,请有意者赶紧联系。” 夫妻两人决定,由其丈夫出面,与“房主”约定看房时间。 房产交易中心露馅 1月13日下午5时许,汤先生夫妇及岳母等三人到了城阳新村某号102室。“房东”自我介绍说:“我叫华杰,现一家外地单位急聘我到任,因此,想急着把此房卖掉。”华把产权...
    对不定期租赁合同 双方当事人有任意解除权
      2004 年1月,李先生将位于浦东大道的一间商铺经书面签约出租给张先生,租金每月3000 元,租期两年,可以转租。2004 年7月,张先生将该商铺转租给王某,月租金3500 元,租期18个月,双方之间未订立书面合同。同年8月15日,刘某愿以月租金5000 元租下该商铺,张先生见有利可图,当日通知与王某解除合同,并要求其24小时内搬出。继而张先生与刘某订立书面转租合同。此举遭到王某的拒绝,王某认为:租期未到,张先生擅自解除合同,构成违约。而张先生认为,口头协议就是不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随时解除合同。张先生的说法是否有道理?   张先生先后有两次转租行为,两次转租依据的法理不同。《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本案中,产权人李先生事先书面同意张先生转租,故该行为合法有效;《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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