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理财支招:哪种房贷还款既省钱又方便?
      10月中旬,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建行、浦发和光大等3家银行率先推出固定房贷利率业务的消息在本报刊登后,许多市民来电询问,目前银行的房贷还款法已达到了六七种。究竟哪种房贷方式对普通消费者最合算、最方便呢? 银行的理财专家较为一致的观点是:不能说哪种还款方式最合算,每种还款方式都是根据借款人剩余本金的多少计算利息的。不同的是,有的还款方式归还本金的速度比较快,有的则较慢,由此导致不同还款方式总利息的不同。而银行推出不同的还款方式,只是为了满足收入情况不同的各种借款人的需要。 1 固定利率房贷 特点:在加息周期较合算 适合还贷时间为5年左右的人群 本月中旬,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了建行、浦发和光大3家银行试行开办“房贷固定利率”业务的消息传出后,消费者纷纷来电询问该业务的相关事宜。经记者了解,这些批准先行试点的银行目前仅仅是有了这个业务资格。由于各家银行对该业务的实施细则、操作规...
    中介员买下委托出售房屋 法院判买卖合同仍生效
      蒋某买下了下家汪某的房屋,在办理产权过户中汪某才得知上家竟然是自己委托出售房屋的中介公司员工,由此产生不满,使得原本较为顺利的房屋买卖引来了纠纷。  今年1月底,蒋某与汪某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房价为238万元,蒋某按约支付了部分房款后入住了该房屋,但汪某未按约办理产权转让过户手续。经多次协商未果,蒋某将汪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汪某协助办理系争房屋产权过户转让手续。  在案件审理中,汪某提出反诉,他认为双方虽签约购房属实,但其签约后得知蒋某系中介公司经纪人。他隐瞒真实身份,又利用职业便利压低房价,其行为已构成欺诈。汪某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并要求蒋某返还系争房屋产证原件。法院审理后认为,蒋某在汪某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时,其身份是汪某委托的经纪公司员工,蒋某应当告知对方身份情况,但他未告知并不必然导致买卖合同在效力上的瑕疵。蒋某的购房价款已实际达到了汪先生的委托价格,汪某亦无证据证实...
    台湾人上海买房记 该割肉的割肉该自住的自住
         大卫在台湾专门做办公用品。但自从1995年到上海发展后,大卫就抛弃主业专心从事副业了。和温州人老陈和小丁的偶然性比起来,他的炒房显得非常有技术性。         买房理念:自己能用就行         1995年,上海的房产市场还在启蒙阶段,外销房很少。所以刚刚到上海的大卫还是打算做自己的老本行,没有一下子就狂买房子。他先观察了上海的地段和外籍人士喜欢的区域,过了大半年以后才在古北地区和静安寺附近买入两套房子,古北地区的是一套三房,总面积200多平方米,总价180多万;静安寺那套是一处小面积办公房,面积80多平方米,总价8万美金。大卫本来是这样打算的,古北的房子投资也行,出租也好,实在不行就自己住;静安寺的房子如果租不出去就当自己的办公室。没过一个月,古北的房子装修好了就被同乡借走了...
    温州人在上海买房记 房地产投资就像烹饪鸡蛋
      如果只有一个鸡蛋,想吃煎的,又想吃炒的,还想尝尝炖的,该如何分配?好事的人就说,一个鸡蛋分成三份,三种口味就都能品尝到了。但你是否想过,小小的鸡蛋哪经得起如此折腾,1/3的煎鸡蛋没了蛋黄、1/3的炖蛋只有蛋花水,1/3的炒蛋可能只看见葱花。      房产投资就像烹饪一只鸡蛋一样,懂得取舍才能把握住“鸡蛋”(资金)的美味;在房产市场波澜不惊的今天,两岸三地一些有先见之明的投资者只品尝一种滋味:盈利。      老陈 租房养上海别墅      老陈是温州一个小生意人,今年初,看见周围的朋友们都在上海购置了房产,心动不已也想“挤”一脚。      买房为什么?图租金图升值      买什...
    很有创意的买房故事:我的一平方米大小的小屋
      最近没事在MSN上跟同学聊天,发现不光大学同学买房了,连高中同学都买房了。只有我这个孤家寡人还在到处游牧。买房也就算了。还都买特大的,一个买了一百多平的,一个买了就是多平的!我晕!平时都口口声声没钱没钱,根本全都是假的!在北京混了好几年了,一直到处租房子打游击,没少遭罪。不行!我一定要彻底的改变这种一穷二白的局面!我也要买房! 耶!且慢!我拿什么买啊。人家那一百多平,每平米六七千,首付百分之二十可不是吹的!那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我就是把全部家当卖了,砸锅卖铁也值不了几个钱啊。别说首付了,我估计连办那一大堆的手续的手续费都不够! 不过黄天不负有心人,我在报纸上发现了一则房地产广告,写的是,按您的需求,定制户型!还有这么好的事! 一打电话,还真有这么回事。售楼小姐告诉我,这是从西方引进的最新模式,真正按照客户的需要来定制房子。我问她什么样的房子都行吗?她说行。我说...
    丈夫瞒妻办了房产抵押 妻子告状却未获得支持
      业主张某将自家的产权证以及妻子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交与他人,由他人与某银行签订了《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之后张某的妻子陈女士要求法院确认该合同无效并撤销住房的抵押登记,引起了一场纠纷。 纷争起因:住房被抵押 去年夏天,陈女士与丈夫张某共同购买了沪东地区一处住房,在交付全部房款后,于次月取得了《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年底,张某将该房地产权证,以及妻子的身份证、两人的结婚证、户口簿等交与他人办理抵押贷款手续。该受托人向本市某银行提供了上述材料,并以张某名义与银行签订了《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将该住房作了借款30万元的抵押。 原被告间:各执一词 陈女士将某银行和丈夫张某均作为被告诉诸法院。陈诉称,丈夫瞒着自己通过他人向银行申请住房抵押贷款,而银行未按有关规定,仅凭其丈夫一人签订的抵押合同及购房合同等材料即发放贷款;自己是住房的共同产权人,银行未尽审查之责,侵犯了自己...
    开发商延迟办商铺大产证 购房者可主张违约金
      薛女士买了一套商铺,开发商不仅延期交房,而且大产证至今尚未办出。她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但他们辩称约定是实物交房,且商铺交付不需《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故不愿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合同只约定了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对延迟办理大产证的违约责任未予约定。薛女士问是否可追究其延办大产证的违约责任。 本律师认为,虽双方对迟延办理大产证的违约责任未予约定,但薛女士仍可向开发商主张违约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相关规定,由于开发商原因,买受人在约定或规定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本案中,因开发商已支付薛女士一定的租金,法院有可能行使自由裁量权减少违约金数...
    五年理财规划:买套60万别墅 租金给父母养老
      我和老公是1999年7月毕业的,但是一直到2000年年初我们俩才一块找到了工作。回想刚刚工作第一年,他和我每个月加起来只有2000的收入,日子过的确实比较惨。我们住在亲戚的一套闲着的房子里,没有收我们的房租。我们省吃俭用,每个月能留下1500元的存款,于是我每个月都跑去银行,把这1500元存成定期一年的存款,这样到了2001年年初,我们在一年的时间里面存了接近2万块钱的存款。转为正式工以后,两个人的每个月基本上一共能发到4000块钱,节余3000,没啥说得,那时候没有什么理财的意识,继续闷头攒钱。   我们的第一套房子是在2002年年初买的,总价14万,自己掏了5万,父母又给了9万。交出买房子的钱以后,我们俩一共还有1万,全用作装修了(1万块钱能装出什么样子来可向而知)。有了房子,两个小猪猪准备要结婚了。没有钱怎么准备结婚呢?我们这里的份子钱是提前给的,所以在自有资金为0的情况下,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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