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算盘:存款10万元但没有住房的理财方案
      许先生是IT企业的部门经理,今年27岁,月收入约5600 元,除去衣食住行等日用开支,每月还净余约3000 元。许先生对理财渠道的了解所知甚少,只采取了储蓄方式。又因为这两年银行利率一直存在变动的可能性,于是选择了一年定期。目前他拥有10万元的定期存款,没有住房。许先生本身从事的工作比较稳定,已参加了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但没有购买其他的商业保险。 理财分析许先生的资产情况:收入来源比较稳定但也比较单一。每月净余约3000 元,相当于每月的储蓄率为54%,估计其年劳动性收入的净余额约为4万元左右。简单地看,目前许先生收支情况良好。但要看到,现在并非许先生的支付高峰期,目前宽裕的收支情况需要为未来进入支付高峰积蓄资金。只靠社会统筹的社保与医保,其实是难以保障日常生活与房贷、住院等大额支出的。这使得许先生在未来可能面临一定的支付风险。 许先生目前的资产主要有两个问题:一个是缺乏明确的...
    违反5年内不得转让和出租的规定 错将配套房当二手房卖
      日前,一对中年夫妇上门投诉。原来他们在某房地产经纪公司撮合下,与上家签订了位于环林东路879弄某套配套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向上家交付了2万元定金。随后,房地产经纪机构、上下家三方共同到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按沪房地(2004 )10号文《关于重大工程配套商品房办理房地产登记的通知》中有关规定:“配套商品房,自××年××月××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出租。(开始日期为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登记日)。”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据此作出了不予登记的决定。  配套房挂牌交易受限制  纠纷顿起。在调解中,上家和房地产经纪公司都表示自己不知重大工程配套商品房5年内不得转让的政策,属于重大误解行为;而下家则认为上家是欺诈行为,主张双倍返还定金。  上家是否存在欺诈行为?《民通意见》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
    买房故事:回想当年买经济适用房就像在赌博
      胡女士,32岁,月收入5000元以上,已婚,某外资通信网络公司职员,1998年购买了回龙观一套90平方米的两居,2004年添置高尔夫轿车一辆。   胡女士告诉记者,1998年经济适用房刚开始,很多人都是抱着观望的态度。因为当时手头的资金有限,只能买3000元/平方米以下的房子,转来转去,还是觉得回龙观的规划、沙盘和售楼员的感觉好,就排了个号。记得当时交完订金后拿的是100多号,一期6000多套房子,这个号挺靠前的。   胡女士和老公(当时还是男朋友)回去琢磨了半天,担心这里今后的发展不会像售楼员描绘的那样美好,还担心经济适用房的质量。没几天,胡女士去售楼处把订金和号都退了。又过了几天,胡女士到另外一个经济适用房看完后,感觉还不如回龙观的经济适用房。当她从报上看到很多人在这个项目排队拿号,再加上婚期临近,小两口一商量,一咬牙一跺脚,决定赌一把。就这样, 胡女士和老公再次来到回龙观,...
    我的住房奋斗史:奋斗八年 “挺进”郊区
      第一年,租房。工作四年,恋爱四年,到了该结婚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还不能算是北京人———因为没有住房。于是,同事的朋友,高价租借给我一套住房当新房。   躺在婚床上,看着宽敞明亮的房子,我开始发愁:每个月的房租超过了我月收入的一半,这怎么承担得起?于是,新婚蜜月刚过,我就和妻子开始寻找房租便宜的房子。 第二年,分居。凡是能托的关系都找了,凡是能去的房屋租赁场所都跑了,还是没能找到理想的住房,和妻子一商量,干脆“分居”———把简单的家具一处理,她回她婚前的宿舍住,我回我婚前的宿舍住,到周末再商量“团圆”的事。   第三年,蜗居。见我们长期“分居”,老丈母娘终于坐不住了。只见她老人家把我那未婚的小舅子动员到了单位的单身宿舍,腾出半间平房,让我和妻子挤进了大杂院,挤进了北京市民的生活圈。可刚搬进去,老丈母娘就发话了:你弟弟结婚是早晚的事,你们要尽快找房。得,刚想做北京人,就被老丈母娘当成了...
    前妻自愿放弃共有房产
       案件扫描    去年,白梅与丈夫黄司协议离婚,并约定:夫妻共有的一套两居室归黄司所有,而以黄司名义承租的一间平房由白梅住。    离婚后,黄司从平房搬出。但不久平房房顶出现了一个大裂缝。白梅要求房主修房,但房主却称没钱修。无奈,白梅只得暂去朋友家借住。不料,一个月后房主找到白梅,称其既然不在平房居住,说明她肯定另有住处,于是要求她腾房。双方僵持不下,房主将白梅告上法庭。法院最后判决:白梅在15日内将房屋腾空交还房主使用,白梅的住房自行解决。    律师析案    本案中,出租房的承租人是黄司,从二人离婚、黄司搬离平房时起,该承租协议实质上就已经解除。    白梅在离婚时自愿放弃了夫妻共有的两居室,而选择住进了与自己没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平房,白梅的行为无形中已经侵害了平房房主的合法权益。而且,房主视其另有住房亦有根据。所以,白梅没有理由不腾房...
    楼盘开发量与交通承载力相匹配 购房的理由?
      沿线业主想换房   在浦东上班的王先生是去年上半年置业在共富新村的。置业的理由有两点:一是房价便宜;二是地铁一号线北延伸段将于年底开通,终点站就设在共富新村。王先生原本设想一号线换乘二号线,一个小时足够。然而,由于高峰时段人流蜂拥而入,沿线时常出现“吊车”现象,造成了地铁班次的延误。所以,王先生实际用在上班途中的时间需要一个半小时。几个月乘下来,王先生感觉坐地铁实在太累,路上的时间也太多,所以,他想觅一套离单位近一些的房子,以骑自行车不超过半小时为宜。   地铁在为市民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成为开发商楼盘销售的一大卖点。然而,随着近年来上海城市的不断拓展和延伸,许多住宅小区出现在外环周围,由于这些地区直接通向市中心的地面公交设施的相应匮乏,加上大多数人的上班地点没有改变,在地铁成为他们出行唯一交通工具的同时,地铁的超负荷运行也在所难免。有统计数据表明,地铁一号线北延伸段的日最大运送能力仅...
    “家有学子择校为邻” 上海五大地区推荐关注
      编者的话   昔孟母,择邻处;今学子,与校邻。如今,父母为了自己孩子的学业、前途可谓费尽心思,子女能进一所中意的学校求学,更是每个父母的愿望和自豪。在二手房市场中,我们经常会碰到一些父母考虑将家安置在知名中小学附近的案例,希望良好的教育氛围,能为子女架起通往成功的阶梯。   针对这部分人群的需求特点,本刊对目前沪上二手房市场进行了局部扫描,采访了一些有同类经历的购房者,与广大读者分享他们的购房经,并推荐一些在知名中小学周边的居住板块和可选房源,供广大读者参考。   这些地区可以多加关注   在上海,知名的中小学还是很多,且分布在全市各个区域,许多家长往往有自己的偏好,一般生活在哪个区域,就会在附近为孩子寻找理想的学校。但是,如果想进一些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知名学校,或是跨区就学,就可能面临学校与家相距很远的情况。以下,我们为大家推荐几个值得...
    IT小两口买房 交通方便摆在第一位
      尽量离工作地点近   大多数IT一族要经常加班,即便已经有私车,专家也建议买离工作地点近一点的房子。如果夫妇二人的工作地点相距较远或担心今后换工作,那就尽量往城里靠,往交通便利的地方靠。随着北京市城市改造的进一步推进,在选择城区住宅的时候,其实并不一定要遵循老话说的“东富西贵,南贫北贱”。而应该更多地关注离双方工作地点和家人的距离,同时尽可能地与好朋友们的住处近一些。 说到“周边、附近”这样的词,很多人就会问:“多远才算附近?”一般而言,以半径为5公里左右为宜。要降低买房后的日常生活成本,保证生活质量,同时保证“时间成本”不宜太大,对于即将购房的人而言,就是在收入目前不变或以后增加幅度不大的情况下,选择日常工作、生活在5公里为半径的圈内,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节约时间成本和生活成本。 酒店式公寓吸引懒人和忙人   酒店式服务公寓,最早始于1994年的欧洲,意为“酒店式的服务,公寓式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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