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指南
    二手房合同模糊条款如圈套随口荡荡作诱饵
      合同条款模糊,一不留神上当 张先生通过房产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并很快签订了一份《转让居间合同》。可第二天,他又在另一家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更合适的房子,于是决定解除先前签订的合同。 中介公司说,解除合同可以,但要求张先生向房东按房屋总价(四十万元左右)的10%支付违约金。此外,还扣除了他一笔咨询服务费,金额为五千元。“我根本就没有咨询什么,怎么要缴咨询费?”张先生非常纳闷。然而,当消协工作人员看了合同后,很同情地表示,合同条款对张先生来说很不利,这事看来只能协商解决了。 原来,合同上明明白白写着:“乙方(张先生)中途毁约,应按房屋成交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丙方已收服务费(含代理费及咨询服务费)不予返还。”据张先生说,他当时交了一万元服务费,但中介公司并没有说明其中五千元是咨询服务费。正是由于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双方的相关争议只能协商解决。 就这么转了一圈,张先...
    二手房交易提防中介“现金收房”陷阱
      近来,一些不法中介为了获得房源和非法收益,利用自己的业务优势设计各种陷阱。其中,针对多数卖房者缺乏专业经验、急于将手中房屋套现的心理,通过“现金收房”等形式吸引不知情的业主,低价买进,将房源垄断在本公司中,然后加价出售,从中牟取非法差价。那么,消费者如何防范“现金收房”的陷阱呢? 卖房子一定要房产过户 专业人士提醒消费者,防范“现金收房”的陷阱要注意三个要点:一是记住房产过户才是出售房屋的最关键。千万不要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快速交易,切记不要图省事只管给对方房产证然后拿钱了事,仅仅做公证并不能算是法律意义上的房产买卖;二是买卖双方一定要见面,坐下来当面将价格谈清楚,并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切不要通过中间人最终造成自己的经济损失;三是不让黑心中介有机可乘。对于心急用钱和图省事的业主,不要听信黑心中介的蛊惑来选择“现金收购”的卖房方式。不管是公司收购还是个人收购,都是利用不透明...
    破解差价之谜 中介“吃差价”出现新招数
      差价之谜 由于目前房地产中介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非法行为时有发生。形形色色的“吃差价”,已经成了房产中介市场公开的秘密。 记者了解到,从去年开始,一度消沉的“吃差价”出现了新的招数,除了原先买方、卖方和中介三方外,第四方———即一批专业“炒楼客”的现身使得房产中介市场扑朔迷离,这种比较隐蔽的“吃差价”形式,也使管理部门面临着取证上的困难。    阻碍双方见面瞒天过海骗买家 刘先生今年春节前看中一套位于市内繁华路段的商品房,中介告诉刘先生:业主叫价22万元。刘先生看完楼后,觉得价钱尚算公道,便约业主年后签约。 谁知在签约当日,中介通知刘先生,业主临时有事不能来,让刘先生与其公司先签房屋买卖合同。刘先生心觉不妥,遂向中介公司问个究竟。该中介搪塞道:“业主有事要出远门,短期内不会回来,而业主本人委托我公司全权代签合同,您大可放心签这份合同...
    二手房买家毁约典型案例 剖析各种前所未现的纠纷
      上海四维律师事务所熊立民律师在上海楼市的一路下行中,二手房市场也不可避免地进入了“事故多发地段”,各种前所未现的纠纷缠绕于买卖双方之间。 本刊记者近日走访多家律师事务所,搜罗了一些具有当前典型意义的毁约纠纷,从中不难发现,尽管违约事实各异,有些几近荒诞,但核心无非是要把楼市下跌的损失想方设法地转嫁给另一方承担,让别人“背黑锅”而自己“滑脚”。 所有房产投资者应以此为鉴,避免自身陷入如此法律旋涡。 案例一:故意不贷款被“拗”定金 2004年3月,李文满在上海莘庄地区购买了一套面积不大的老公房,想通过出租投资赚钱,当时这套55平方米的房子花了他38万元。 经过一年时间的尝试,他决定卖出这套房产,因为出租收益并不如预期的多,而当时的房价涨幅又颇高,让他很动心,于是他在当地的一家中介公司挂出了转让的牌子,叫价45万元。 2005年3月11日,中介通知他,有位先生对挂...
    先买房还是先结婚 如何选择最合适呢?
      现代人比较现实,尤其是个小姑娘,在你准备向她求婚的时候,她会用十分温柔、幽怨、委婉的语气,半威胁半撒娇地说:“你没房子,我可不嫁给你哦。”于是,男人们就会有震惊、沮丧、兴奋、皱眉等等诸多表情。   如果是小城市还好,一套房子不过二十来万,一咬牙一跺脚,买了。如果在大城市呢?动不动就一百几十万,别说父母的棺材本贴近去不够,就是把自己切开来卖了还差一大截。就算买了,从此也开始了漫长的还贷款的旅程,估计一个月想吃顿肉都成了奢侈的事情了。所以,我在这里想问,结婚非要买房子不可吗?我不认同这个观点,有三点理由如下:   一、你买了房子结婚,也不见得一定幸福,还要为贷款操心。   二、买不起房子就不结婚了吗?按这个说法,80%左右的男同胞就要当和尚了。   三、现在买不起,以后呢?现在虚高的房价,去买就是去送钱,还不如等市场正常了,房价回落了,利润合理了再去买,先结婚也可以啊。   所以综上三点,我...
    仔细算一算 买房有时还真的不如租房
      买房有时还不如租房 "租房不如买房",曾是几年前普遍流传的口头禅。几年的耳闻目睹,使许多人似乎误认为,买房一定比租房划算。大家不再计算买房、租房到底谁划算,甚至将买房当做满足居住需求的惟一手段。有个朋友买了套房,每天却要花两个小时上班,还说买的房子特值。难道时间和路费不是购房成本吗? 近日国内某知名金融公司发布的房地产抽样调查分析报告显示,目前国内购房成本或月供已超过租房成本,即"买房不如租房"。 李先生在上海内环地区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月租金为3000元,房子售价为100万元。李先生已经有了部分积蓄,足以付这套房子的首付款。 他现在考虑的问题是,是否应该把这套房子买下来。如果房价继续上涨,这笔投资当然划算。 如果李先生买房,他的成本实际有两部分:一是按揭贷款的利息支出,二是购房相对于租房的机会成本,即首付款的存款利息损失。 若以30%的首付比率、6....
    全职太太精明理财:购买别墅的详细计划
      靓姨今年40岁了,把女儿送出了国,靓姨觉得完成了一件大事。在一家公司做财务经理的她,越来越感到岁月为自己的体力带来的透支。由于公司业务扩张快,老板又没增加人手,自己已足足加了3个月的班,因为长期劳累,她眼角的鱼尾纹都多了不少。疲惫的她想要回家做个全职太太。   靓姨的丈夫在一家民营企业做经理,年薪约20万元,靓姨自己月收入也有5000元,家里的经济水平属于城市的中上等水平,有自己的房屋、汽车,银行存款也不少。虽说家里条件不错,但在国外念书的女儿花费巨大,自己一辞职每年也要减少六七万元的收入,做全职太太能行得通么?再说家里还想在郊区买一套幽静的小别墅养老,她丈夫今年45岁了,虽然离退休还有15年,但他也想早点退休,不想等到60岁。   靓姨盘点了一下现在的资产,请注册财务策划师为自己做了一份详细计划。   靓姨家的财务状况    资产、负债状况   金融资产  ...
    二手房交易征收20%营业税 卖房者少赚多少钱?
      今年10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了156号文,再度重申二手房交易要征收20%个人所得税,个人购买住房不足二年转手的,还要交5.55%的营业税,若再加上印花税、交易手续费、中介费等之后,无论是老公房和商品房出售后,卖房人上缴税费明显增加。此规定目前虽未执行,那么一旦执行后,上缴税收情况如何呢?为了使消费者能清晰的明了上交税收的种类及其数额,记者选择了两个案例进行了计算。 案例一:王先生有一套70平方米的老公房(土地出让金已付),以6500元/平方米的单价售出。所应缴纳的合理费用有: 营业税=6500×70×5.55%=25252.5元; 注: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而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 印花税=6500×70×0.05%=227.5元; 交易手续费=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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