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指南
    揭秘售楼营销"谋略" 四大手段让您防不胜防
      房展会人头攒动、新楼盘转瞬销售一空、房价一涨再涨……面对如此火爆的场面,任凭购房者有再好的耐性恐怕也难以做到稳若泰山。然而这一切背后又有多少不为人所知的内幕呢?      日前,记者通过朋友介绍先后结识了A(某广告公司经理)、B(某房地产公司销售经理)、C(某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三位房地产业内人士,由此得以一窥房地产公司的营销“谋略”。     “谋略”之一:间歇式营销      “‘间歇式营销’又被称为销售控制,顾名思义,就是房地产商通过人为地控制销售进度,同时配合价格的上调以制造销售火爆、供不应求的效果。”A首先给记者做了一次“扫盲”工作。      “媒体经常会报道某楼盘开盘当天销售火爆,销售额高达多少多少万元。这其中也有水...
    买二手房突然老8岁 签订购房协议需先看房产证
      今年4月,读者陆女士在上海沪申房屋置换有限公司利津路店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对房子的面积、地点都颇为满意的陆女士随即向中介询问该房房龄,中介告知房子是1996年建造的。4月3日,在对价格达成一致后,陆女士遂与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居间协议》,同时支付了定金1万元。 在签订居间协议的第二天,陆女士在中介处见到了这套房子的房产证,房产证上白纸黑字赫然写着这套房子建于1988年。“我当时就傻了眼。”陆女士气愤地告诉记者,她当场决定退房,但是沪申公司却表示定金已经交付卖家,无法拿回。 记者昨天致电上海沪申房屋置换有限公司了解相关情况,发现在几个重要环节上,双方的说法均出现不一致。 关于房龄,陆女士言之凿凿,中介曾经亲口表示过该房子建于1996年;而沪申公司受理该业务的洪女士则告诉记者,当时只是表示这套房子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并没有作出任何明确表示。 关于没有看过房产证就签署居间协议,洪...
    买房?卖房?租房?最难的选择题
      突然间,楼市的声音多起来了,虽然还没有像几年前的股市颁下十二道金牌,可有房、没房的人都一样操心:买还是卖?买还是租?烦恼可能一点也不输给当年的哈姆雷特。调查了市场中最敏感的专业人士,他们提供的一线数据可能多少能解点惑。   买还是卖?区别对待   对于房子该不该买的提问,我们认为要有区别对待。对那些计划购房改善居住条件的人答案是肯定的。在资金允许、又实际真的有购房需求的前提下,唯一会迟疑的理由就是奢望房价会大幅降落下来,这样的购房心理可以理解但可能并不现实。为此我们应该学会正确解读政府的调控语言。在政府一系列的调控措施中,可以看出一个主轴线——连续刹车,抑制投机、控制房价对于消费者,只有市场总体健康,资产才能不缩水,政府尽可能挤压可能产生泡沫的非理性投机成分,最终获利的是购房者。如网上平台公示是尽可能做到信息公开对等,接近国外成熟市场的品牌经纪公司提...
    卖房买房仍有"空"可钻 交易得讲策略方法
      随着“转按揭叫停”政策的出台,二手房出售需先还清贷款,这给卖房者增加了不少困难,如今,卖房也得讲究策略与方法。   杨先生去年年初在杨浦区购进了一套面积为98平方米的新房,总价108万,贷款40万,本打算给儿子结婚用。今年3月份儿子突然被公司派去国外常驻,新婚妻子也跟去顺便留学,新房暂时没有用处。最近房贷利率优惠被取消,杨先生觉得继续供房不太划算,决定挂牌卖出。买家很快与杨先生谈好价钱128万。    但是正打算办理转按揭手续的时候,“转按揭叫停”政策出台。这可难住了杨先生,按照现在的规定,如果要把这套房子顺利卖出,杨先生必须先还清40万元的贷款。但手头的现款都准备给儿媳妇留学之用了,现在杨先生根本拿不出这笔钱。难道这套房子就卖不成了?    卖房招术一:盘活手头资产,短期融资救急    有朋友给杨先生出了个主意:用杨先生现住的一套房子作为抵押,向银行办理综合...
    政府连续“出招” 中小投资者如何死里逃生?
      近日,政府连续“配药”,治理楼市“顽症” ,组合拳式地出击房地产市场。其中,新购房一年内不可转按揭;未来可能将加征物业税住房营业税开征;贷款利率升至6.12%,首付比率增加一成;2000万平方米中低价房年内放量;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回归到同期贷款利率水平。 中房调查显示,从3月开始,上海61%的楼盘停涨,成交量下挫。抛房增加,如上海康城投资客退房300套,金沙雅苑抛盘100套,上海绿城二期抛盘72套。而曾被看好的北外滩也出现了抛盘现象,市场普遍看空。中小投资者开始自乱阵脚。不过,记者准备了10条逃生方案以解投资者燃眉之急。 逃生方案一 借资——盘活资产 据某代理集团负责人介绍,在垫资没被叫停之前,他们就已经储备了上亿元的资金,给上下家提供垫资服务。 “我们或是先为上家还清贷款,然后为首付不够的下家垫;或是,只做一方的资助。”该房产机构负责人说,“我们会与申请垫资的人签定贷款合...
    首次置业买房 只买对的不买贵的实惠为上策
      对于首次置业的青年人来讲,买房无甚经验可谈,但从某种意义上讲,置业的意义不只是选择一所房子,消费方式、家庭构成、职业规划等等都可能因此发生根本变化,那么,年轻人究竟该怎样买房子呢?   基本原则:只买对的不买贵的      从事外贸工作的唐小姐新婚不久,小两口最近要买房。两人的月收入加起来有1万多元,但却把目光紧紧盯在了7500元/平方米以上的房子上,而且是三室两厅的大户型。这样一算,首付起码就得25万元,月供直逼5000元。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首次置业,挑选适合自己目前需求的应该是基本准则。否则将可能面临的是买得起住不起的尴尬。每个月的供房款占去收入不小的一部分,还有物业管理及水电煤气等费用,可能会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年轻置业人群一般都刚从大学毕业不久,工作年限不长,初入社会,需要花钱的地方很多,再加上生活必需品要不断配齐、同事同学关系的维护、各种社交场合的投入以...
    期房转让协议应谨慎操作 交易风险一览
      尽管政府禁止了期房交易,但仍有不少买卖双方通过签约的形式进行私下交易,到现房时再办理过户手续。期房交易过程相对时间较长,私下交易的过程潜藏重重风险。   胡某预购了本市西苏州路某号的一套商品房。2004年6月20日,胡某准备抛售该房屋,经上海一家中介公司介绍,与欲购买者张先生签订了《售房定金协议书》。张先生支付定金1万元。但因胡某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要  签的买卖合同只能“搁浅”。时隔一个月,胡某取得了该房屋产权证,却通知张先生,表示不再履行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愿意退还定金1万元。胡某辩称,签订售房定金协议时,并不知道期房不能进行交易这一政策。所以,即使签订买卖合同也为无效。胡某表示愿意返还1万元定金,但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美联物业法务主任王凯先生指出,双方所签的《售房定金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协议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该协议合...
    楼书广告莫轻信 律师建议:承诺写入合同中
      案件简介   杨女士于2004年4月到××楼盘售楼处拟购买一套商品房。售楼人员一再向杨女士介绍想购买的房屋北侧有一个网球场周边是绿地。于是第二天杨女士与××房地产公司订立了购房合同。   在2005年2月杨女士入住时却发现:××房地产公司将网球场擅自向北挪并取消了周边的绿地,改建成小型停车场且距杨女士所在的楼仅10余米。杨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地产公司将停车场拆除恢复绿地。   本案经过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认为杨女士与××房地产公司所签订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有效;××房地产公司所发放的售楼广告上虽无停车场的规划,但是杨女士凭此要求××房地产公司拆除停车场理由、证据不充分。从××房地产公司的规划图上确有停车场的规划且该停车场属于小区公共设施。故驳回杨女士要求拆除停车场恢复绿地的诉讼请求。   在线点评   本案中××房地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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