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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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热议新版房屋租赁合同 房东收押金要付利息
昨日,市消保委召开座谈会,就新推出的《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及《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听取意见。据悉,修改后的合同示范文本将于3月15日前正式向社会发布推广。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质保金 新版合同特别将保修期由原来的一年延长到两年。与会律师建议,在家装合同中添设质保金规定。如将工程总款额的5%设立为延缓交付的尾款,权当质保金。装潢公司在工程结束满一年后可获3%,满两年可收回剩余2%。这样,消费者就不怕出现问题找不到人了。 ●先行赔付 徐汇区消保委建议,家装业也可推行先行赔付制度。由家装行业协会向各家装公司收取保证金,一旦出现问题,由协会先行赔付。 ●“出生证” 一旦出现问题,家装公司推卸责任的惯用招式就是责怪材料不合格。为此,有律师建议,工程验收合格,家装公司除向消费者提交《工程保修单》外,还应附上材料“出生证”,包括《材料设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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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让后 租金也应按合同转让
案情介绍: 钱某将其所有的本市某处房屋转让给于某,双方于2005年4月1日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由于之前钱某将该房屋出租,租赁合同尚未到期,双方在买卖合同的补充条款中约定该房屋的租金在于某付清全部房款之前由钱某享有,在于某付清全部房款之后由于某享有。 于某如约于2005年5月15日前付清了所有房款,根据合同约定,自2005年5月15日之后该房屋租金应由于某享有,但钱某擅自从承租人处取走了2005年5月15日至2005年6月31日的租金8820元。于某多次与钱某交涉,但钱某认为自己向承租人收取房租是基于原租赁合同的约定,与于某没有关系,于某应向承租人提出租金支付的要求,而不应向钱某提出。后于某诉至法院,要求钱某返还该房屋租金8820元。律师评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钱某与于某就租金归谁所有的约定是否有效。记者采访了上海申房律师事务所的孙洪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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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过年如何躺着挣钱 三招让出租房淡季不淡
据说,当房东是世界上最“傻瓜化”的赚钱方式。如果把生财之道分为5种——分别为跑着挣钱、走着挣钱、站着挣钱、坐着挣钱和躺着挣钱,那么,当房东可能就属于躺着挣钱的那一类了。 可是,凡事有喜就有忧。有房出租、坐收渔利,这固然让人羡慕,但有时候房东也会犯愁,比如每逢过年过节,如何避免空置就是一大难题。那么,值此新春佳节之际,房东们怎样才能避免空置,无忧无虑、开开心心地过大年呢? 正文气温骤降,寒意袭来,冬天在不经意间来到了我们面前。时逢岁末年初,外地租户大都开始打点行李回家,房东们不得不为房子空置发愁。北京的李女士是家里的“财政部长”,经过多年的经营,她手里已有3套住房——两套出租,一套自住。李女士几乎从来不为房子的空置问题发愁,因为她有她的出租秘笈。 寻找短租客 “我有一套60来平的房子,在人民大学西边。当初本来是看重周边浓厚的文化氛围才买的,没想到后来出租的时候那么抢手,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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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租防交易陷阱 安全是关键
近年来,每逢五一、十一和春节,房屋租赁市场便会掀起一股“短租潮”(即少则7天,多则一两个月)。对此,专家建议:租房者要注意短租市场中的种种陷阱,其中居住和交易的安全性、便捷度是租客应重点关注的问题。 综合各大经纪公司的统计,短租市场在京沪等大城市日益受宠的同时,由于存在租期过短、房东与房客之间缺乏了解等问题,相关纠纷也呈增长态势。 随着短租市场需求扩大,目前除从事综合租赁业务的中介公司外,市场上还出现了专业从事短租业务的代理公司。据这类专业公司工作人员介绍,短租是租赁和酒店市场细分的产物,未来成长空间很大。虽然现在短租业务尚处于萌芽状态,但其年增长率却在300%以上。 据记者了解,短租住宅的前身是“家庭旅馆”,源自欧洲,盛行于美国。短租住宅主要集中在城市中心地区,每套房间完全独立,多是由一室一厅的居民房改造而成。随着市场不断成熟,二居室和三居室也开始时有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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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易退房难 中介公司能否一手遮天
春节临近,离京返乡的外来务工人员逐渐增多,而与房地产中介公司因“退房”引发的纠纷也随之上涨。北京市工商局12315和市消协公布的投诉统计显示,“退房难”在近期成了消费者投诉的热点。 “退房难”渐成主流 2005年11月底,刘丽(化名)租的房子一年期限快到了。她准备来年回京时换一个离单位近的房子,便向当初签订协议的北京某中介公司提出退房的要求。中介公司也答应帮她尽快联系房东,给她办理退房手续。 刘丽本以为此事没有变化,只等中介给她通知了。没想到的是,从11月底等到12月底,刘丽的房屋租期迫在眼前,却始终没有中介公司给她办理退房的消息。不得已她再次来到中介公司,却得到了尚未联系到房东的回答。后刘丽提出,自己与中介公司直接签订的合同,中介公司应该给予办理退房手续,中介公司又提出了会计不在、无法当场办退款手续的理由。刘丽始终不明白,当初租房如此顺利,现在要退房却遇到了这么多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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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要注意 合同少两字租金差了11倍
1月6日,綦江法院依法对一起租赁合同纠纷作出判决,对原显失公平的《租房协议》租金单价标准作了相应变更。 2005年12月31日,原告王某到该院起诉,称他在同年4月17日与李某签订的《租房协议》,由李某经手打印出来后,租金单价计算标准少了“每月”二字,自己没注意到就签了字,后在追收过程中才得知其坚持只按“协议”给付,这样一来使租金只为同地段同样的营业用房租金的1/12。 王请求变更协议第二条,在租金单价标准中加上“每月”二字,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告李某则辩称,双方所签协议是有效的,其请求应依法予以驳回。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所诉基本为实,虽双方均在协议上签了字,但与市场价格相比严重显失公平,且被告无证据证明与原告有互利互惠协作关系。因此,该院对原告请求予以支持,对被告的辩称意见则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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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里涨大水 房东无权管房客?
租出去的房子漏了水,由于房客的阻挠,以致造成了很大的损失。等到房东得知早就可以维权时,却再也找不到房客了。 周女士把三里亭的一套房子出租,租客是上海一家公司的驻杭办事处,当时双方签了租赁合同,租期一年。“租赁快到期时,我突然接到邻居的通知,说我家的房子漏水了,水像瀑布一样地往外流。”周女士赶到现场时,房客都撤离了。她打开房门一看,地板上的积水有两寸高,浴室里的下水管道也被堵得死死的,由于地板浸泡的时间太长,全都损坏了。她连忙电话联系房客,得到的回复是:“现在这房子是我们租的,还缴着租金,你管不着的。” 周女士也没话说,只好等着合同到期后再找办事处的人交涉,可是这时办事处的人已经人间蒸发了。再找办事处总部联系,总部也是一拖再拖,迟迟没有回复,周女士不晓得下一步该怎么办。 维权提醒: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的徐建民律师认为,其实,周女士在发现问题时就可以直接交涉。虽然房客缴着租金,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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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约到期 房东收房房客不同意加租该怎么办
李先生将房屋出租,租约到期,李先生要求收回房屋,租房人不肯,要求继续租住下去,但又不同意加租,李先生该怎么办呢?根据有关政策,可参照以下标准处理: 一、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 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规定的标准,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如果原承租人同意这些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