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
    物业税迫近 北京最早明年底开征
      打了6年“雷”的物业税,越来越有“下雨”迹象。近日,在北京市“两会”上,该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透露,北京最早明年年底开征物业税,而根据参加小组讨论会的税务专家预测,物业税的起征税率应在0.5%-1%之间。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副司长杨遂周昨天在税务总局网站举行的在线网谈中也表态说,物业税“仍在研究和准备”。   不过,各界人士普遍认为,开征物业税对稳定房价虽有积极一面,但操作难度极大。地产大佬潘石屹甚至在微博上坦言,私下讨论物业税时“无一人赞成开征”。北京市地税局:   国务院、人大批准后开征   据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于物业税的征收与否和征管操作问题,将由国税总局制定下发,再由北京地税执行。据了解,即使在国税总局层面,目前也尚未形成确切的征收方案。   该负责人表示,即使按照最快的流程推算,国税总局与财政部达成一致方案,也需至少半年多时间,之后方案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再...
    四大疑问15种说法,物业税恰似“雾里看花”
          很少有一个税种,像物业税这样牵动普通老百姓的心。尽管开征还尚待时日,但关于其具体方案却已流传出N多版本。就开征日期、次序、方式、税率等四大问题,各方人士居然有十五种说法(以下括号内为消息来源)。   疑问一:什么时候征?   ●北京最早明年年底(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深圳今年下半年 (《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工作安排表》)●年内不会起征,最快2011年(财政部财科所相关专家)   疑问二:哪些先征?   ●首先是商用房产,其次别墅豪宅,最后普通住宅(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从小产权房开始征收物业税(中房集团理事长孟晓苏)   疑问三:怎么征?   ●按市值估价,打折后按一定比例计税 (北京市政协委员洪亚敏、重庆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尚可文)●根据人均持有物业面积征物业税,国家...
    国税总局:物业税仍处于研究和准备阶段
          国税总局有关人士28日在互联网在线访谈中称,物业税的改革目前还处在研究和准备阶段,环境税的征税范围、实施时间、管理机关尚未确定。   有网友提问,是否会用物业税等措施来控制虚高的房价。国税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副司长杨遂周表示,税务机关是政策执行机关。对于国务院已经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税务机关通过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落实契税“先税后证”、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等措施进行了落实。   有网友提问,是否会开征环保税。杨遂周说,《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要“研究开征环境税”。按照要求,财政部、国税总局和环保部相关司局目前正在积极研究环保税制,具体征税范围、实施时间、管理机关尚未确定。   国税总局法规司副巡视员杨宏建表示,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即将于2010年底执行到期,目前国税总局正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研究拟定今后10年促进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措施。
    北京将用组合拳调控房市 房价不会大起大落
          北青网-北京青年报讯“北京要坚决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这几天代表们都在关注房价问题,我也希望通过你们报纸,把这信息告诉大家。”昨天,副市长陈刚在结束整整4个小时的代表约见后,语气坚决地告诉记者。他表示,北京将在两年内基本解决28万户住房最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逐步实现北京保障房“扩面”。   ■调控楼市将用“组合拳”   陈刚表示,北京调控楼市使用的将是“组合拳”,包括加大土地供应量、调整结构、整顿市场,特别是打击开发商捂盘惜售,以及一些欺诈行为等。“今年提出的政策房用地面积和开工套数要占到住宅总量的50%,以及调整结构、增加供应量,特别是整顿市场等措施,就是要出手保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坚决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北京楼市今年不会大起大落   针对近期北京的商品房和二手房交易量出现明显下降等现状,陈刚表示不担心调控后北京楼市的销量会出现下滑,...
    每年调整指导价能适应市场吗?
          有政协委员提出去年房价涨得快,应提高二手房区域指导价   近期,有些政协委员提出,由于房地产价格涨得比较快,因此应提高二手房区域指导价,并且每年调整一次。对于这样的提议,有地产专业人士认为,指导价或对二手房市场来说是好事。但是也有地产人士认为二手房的价格决定因素主要是供求关系与政府政策。   专业人士:   指导价或是好事   对于去年二手房涨得较快的情况,启富置业市场部经理林晶表示,该指导价的提出总体是件好事,一方面有利于市民增进对市场的了解,另一方面有利于推进市场规范化运作。但是价格波动具有不定性,指导价格与物业真实价值偏离过大时,将会引起市场混乱。   世安居不动产总经理夏玉飞也认为,既然是指导价,也就仅仅具有参考价值,对二手房影响不大。决定二手房价格和成交量的关键因素,一是供求关系,二是政府政策。   汉鼎地产营销总监...
    韩正:房价确实太高 经适房年内在中心城区推开
        昨日,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在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补充发言时指出,对于上海房价,要有一个基本判断,“那就是现在上海房价确实是太高了”。而高房价影响上海可持续发展,损害群众利益,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韩正说,住房问题是当前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 特别是房价、地价上涨过快,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对于上海房价,要有一个基本判断,那就是现在上海房价确实是太高了。”他说,判断上海房价水平究竟是不是太高,一是主要应以居住为目的的上海中等收入人群能不能买得起房为主要参照之一,二是要看房价与家庭年收入之间的关系,三是还要看较长时间内房价涨速与其他经济指标增速的相互关系,四是不能简单同其他城市,尤其是发达的特殊城市比。   韩正表示,必须全面认识住房的性质和房地产业特点,高度重视房价过高给人民群众和城市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对...
    界定七种“公共利益”
        29日正式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只有符合七种“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方可征收房屋。   依照《物权法》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实行征收以及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给予补偿的,适用本条例,并对“公共利益的需要”作了界定。   根据征求意见稿,“公共利益的需要”包括七种情况:国防设施建设的需要;国家重点扶持并纳入规划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国家重点扶持并纳入规划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为改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建设的需要;为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的需要;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明确货币补偿金额标准
        29日正式征求公众意见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对政府征收房屋的补偿问题予以了专章规定。要求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生效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   征求意见稿对征收补偿规定了六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一是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形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二是货币补偿的金额,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生效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以投票或者抽签等方式确定。   三是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拟定补偿方案,并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经修改完善,报有关政府批准后公告;其中危旧房改造补偿方案在批准前还应当征得三分之二以上被征收人的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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