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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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变“联营”如此租房违规
“我们上交的房租费是不是流失到了个人的腰包里了?租房为何要签联营合同?”昨日,绵阳市翠花街的13家经营户向本报反映,几年前,他们与绵阳社保中心签订了租房合同,但在去年6月他们却突然变成了二次承租人。再次转租后,“租赁合同”变“联营合同”,他们怀疑国有资产有流失的可能。 商家质疑 租房咋签“联营”合同 翠花街个体户崔义素告诉记者,她与这条街的另外12户商家以前均租用社保中心的门面,与社保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每平方米上交房租月平均为120元。2004年6月,社保中心突然发出通知,说13个门面房已委托给了绵阳市又一苑房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又一苑公司)管理,要求13个经营户直接跟该公司宋晓霞联系租房业务。 2004年6月24日,13户商家与宋晓霞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每平方米月租均价上涨至160元。今年6月上旬,租房合同快到期时,宋晓霞要求13户商家把半年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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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门锁损坏费用由谁承担
读者问:我将闲置房租给一对夫妇居住,他们预付了一年租金。 前几天,他们称防盗门的锁芯坏了,让我找人修理。我让他们自己找人修,事后他们拿着修锁发票向我要钱。请问这钱该由谁出? 律师答:根据《合同法》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损耗的情况下,除非事先有约定,否则,维修义务由出租人承担。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自行维修,但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此,如果你们事先没约定由谁负责维修,且你的房客不是故意损坏你家门锁的,修锁钱应由房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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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律规定:十种房子租不得
内地《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及经营的房屋均可作为出租房屋。 ?? 每一所出租的房屋都有各自的背景和条件,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符合出租条件,并不是所有的产权人都能出租自己的房屋,无论是出租人或是承租人都会因为所出租或承租的法律关系不清楚而陷入困境。以下十种房屋即为租不得的房屋: ?? 1、未经综合验收、新建的房屋不能租。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将未经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这样做一是违反国家法规,二是对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胁。 ?? 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租。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法律关系,从而就没租赁的法律基础。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条件。 ?? 3、没有房屋证件的房屋也不能租。虽然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要件,但它不是唯一要件。要使租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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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指导:安全租房 怎样找个好的中介公司?
客观地讲,大部分房地产中介公司是好的,但不乏有少数害群之马,坏了行业风气,影响了中介的声誉。业内人士指出,这起投诉是非法中介典型的小伎俩。其实,要避免上当受骗并不太难,消费者学会自我保护的同时,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治治不良中介。 首先要明确概念,租房中介的正式称谓是“房地产经纪公司”,其要求是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拥有具备《房地产经纪资格证》的经纪人4名以上,同时具备《工商执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两项才是一个正规合法的经纪公司。 同时,中介提供的服务应该有尽量代理更多的待售房屋以供顾客挑选,通过验证、备档、签订合同等手段保证顾客买房的安全性,协助中间担保、代办贷款、过户取证等各项服务使顾客更省时省力,还要为投资型顾客代理出租等。有关专家为市民支招,以防在租房时再受气。 一、综合比较各公司的服务模式,货比三家,尽量不交或少交看房金或看房费等,以免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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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答疑:哪种房子租不得 租赁税费怎么交?
问:对于承租人来说,哪些房屋是不能承租的? 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些房屋是不能出租的,如果求租人承租了这样的房屋,万一双方发生纠纷,承租人的利益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所以这些房屋请您不要租用: 1.产权证是房屋权属的唯一证明文件,出租人没有产权证的,其房屋不能承租。若为产权人的,租客应当查看房东出具的房地产权证及身份证件。若为转租的,则租客应当查看转租人(俗称:“二房东”)出示上手租赁合同以及要求提供房地产权证。上手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转租人在租赁期间有转租权。 2.产权属于两人以上共有的房屋,在共有人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不能承租。尤其是夫妻共有房屋,因为产证上往往只有一方名字,所以假如要承租这种类型房屋应当要有夫妻双方一致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3.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房屋不能承租;由于租赁登记是租赁合同生效的合法要件,而且租赁登记备案时需要提供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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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房客原是“三只手” 一惯偷被刑拘一年三个月
打着租房的幌子,屡屡利用与房产中介公司洽谈之机或看房过程中实施盗窃的犯罪分子何某,近日被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看房客行窃 刑满出狱不久的何某,发现房产中介公司人流涌动,且房屋买卖、租赁中常有数量不小的现金暂存于此,而中介人员又忙于业务,往往顾此失彼,疏于防范,于是贼心再起。日前何某伙同他人至静安寺附近一房产中介公司“踩点”,一眼望见房产公司办公室的桌子上有两只包,两人便商定一人掩护,一人实施盗窃。无奈房间内人太多,无从下手。正欲离开之际,中介公司人员以为他们是客户,热情询问,何某乘机谎称租房要求看房。 看房时同伙假借商谈借房事宜在客厅内拖住房东、中介人员,何某便装着看房伺机盗窃,在卧室衣架上的衣服口袋内迅速偷得现金590元。到手后示意同伙托词开溜。中介人员想起客户的联系电话未留,便赶紧追出。而何某及同伙做贼心虚,见有人尾随而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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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不签合同续租惹苦果
为图省心租房时不续签合同,突然被房东“驱逐”后,青年小汪想起求助平台,但是遗憾地发现自己的大意造成的后果只能自己承担。 去年小汪和同学一起合租了一套房子,当时签约半年。合同到期后未再续约,但一直三个月交一次房租,形成了口头约定。如今,房东突然说不租了,要其两周内搬走,但是小汪短时间找不到房子,于是向市民(青少年)信息服务平台咨询这种情况的合法性。 平台律师表示,房东的做法完全合法。由于双方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约,因此以后双方虽有事实上的租赁关系,但对租赁的期限没有明确的约定,也就形成了不定期的租赁关系。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双方形成了不定期的租赁关系,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而房东现通知你方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两周内搬走,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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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发生失窃 房客遭受损失应由谁来负责?
律师:没有特别约定,房东没有赔偿责任 出门前房门、窗口都关得严严实实的,下班回家却发现新买的电脑主机不翼而飞了,这可让租房住的侯小姐伤透了心。 由于喜欢上网,前段时间, 侯小姐用自己的积蓄购买了一台电脑,并申请安装了宽带。由于是一个人独居,每天侯小姐上班前都会把门窗紧闭,再三检查后才出门。上周三,侯小姐下班回到家中发现,新买的电脑主机不翼而飞了。而门窗都没有被撬的痕迹。报案几天后,侯小姐越想越伤心:“门窗都关得好好的,小偷怎么会进得来呢?我花钱在这里租住,家中的贵重物品失窃,房东是否有责任呢?”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咨询莫远锋律师。莫律师认为,租住房子后,房中的物品由租房者负责保管,除非是租房者与房东有特别的约定,否则,房东对侯小姐房中的物品没有保管的义务,一旦失窃,房东也没有赔偿的责任